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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进行时】我院召开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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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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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进行时】我院召开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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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下午,我院召开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党委书记、院长朴浩哲,副院长王丹波,副院长赵岩出席会议。医务部、门诊部、护理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医保办、物价办分别就改革新政、调价基本原则及对我院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医务部胡海涛主任主持。

  

  朴浩哲院长对我院实施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做出重要部署,指明了应对改革的基本思路: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标志性行动,医院全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坚持患者利益第一、医院利益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现有诊疗流程,按部就班地完成改革相关工作。

 

  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事关医院发展,意义重大,为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启动、平稳过渡,医院相关职能科室也对改革重点工作进行强调:

一、高度重视、组织学习

  全院医护人员要在思想上充分理解本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过渡。

二、正面宣传、积极引导

  注意做好对患者的解释工作,正面宣传、积极引导,面对可能出现的质疑要及时与科主任、管床医师沟通。

三、临床工作相关问题

  1、医嘱开立。牢记改革时间节点,对于不能开立电子医嘱的,要手工记录,事后补录。

  2、手术治疗。做好改革前后手术费用缴纳、解释工作。不影响后续周六手术轮换工作。

  3、关于药品。一是药品退换: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二是严格按照静配中心及病房药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立医嘱。三是做好内镜室、CT、磁共振的检查用药工作。四是做好病房借药归还工作。五是按照时间节点开具口服药厨房、杜绝大处方。

  4、患者工作。确认好患者身份,对需要变更的及时做好调整工作。

 

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背景介绍:

  8月26日零时,沈阳市将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依据同城同改的原则,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市、区两级政府办医院,省管公立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队武警医院、企业和高校办公立医院等总计115家公立医院都将参加到改革之中。本次改革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取消、二是降价、三是增价。

本次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

本次改革降价调整:

  主要包括CT、磁共振、检验等检查项目价格。磁共振平均降幅22%,其中磁共振平扫(1.0--3.0T)由720元下降为560元,降幅22%。磁共振增强扫描(0.5--1.0T)由675元,下降为455元,降幅33%。脑功能成象(0.5--1.0T)由550元,下降为455元,降幅17%。CT平均降幅在10%。检验项目共有747个项目价格下降,降幅在8%-50%。

本次改革增价调整:

  涉及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及放疗费等部分诊疗治疗类项目。门诊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中,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手术费有所提高,一级手术加价30%,二级手术加价45%,三级手术加价65%,四级手术加价85%,五级手术加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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