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各位考生:
辽宁省肿瘤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现将体检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理位置: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辽宁省金秋医院)
公交路线:乘公交133路、213路、286路、K801路、K802路省金秋医院站下车即是。
乘公交135路、239路、环路南塔站下车向正西方向,沿文化路走240米,右转进入小南街走370米即到。
体检结果将由我院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我院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时间安排
1. 2020年1月17日前已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证的人员先行体检,集合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六号楼一楼大会议室,集合时间:2月3日8:00,逾期将影响拟聘公示及报到入职日期。
2. 2020年毕业生或尚未获得博士学历及学位证的人员,应在获得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3个工作日内与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逾期将影响拟聘公示及报到入职日期。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受检者备好身份证、500元现金,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像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慕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16619
辽宁省肿瘤医院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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