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我院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凡将在辽宁省肿瘤医院进行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科研项目,在该项目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临床执行前,均需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在获取伦理委员会正式批件后,方可在我院执行。
伦理审查费用:
1、我院为组长单位的药物试验每项评审费人民币4000元。
2、我院为参加单位的药物试验每项评审费人民币2666.67元。
3、 医疗器械试验每项审评费为人民币4000元。
4、 临床检验试剂每项审评费为人民币4000元。
5、 重审或需要会议审查的方案修改每项审评费为人民币2666.67元。
6、适合快速审查的项目每项审评费为人民币2666.67元。
7、科研课题审查收费如下:
资助额度超过20万元以上的项目,收取审查费人民币1000元(税后)。
资助额度10—20万元的项目,收取审查费人民币500元(税后)。
资助额度10万元以下的项目,收取审查费人民币300元(税后)。
立项不资助的项目,不收取伦理审查费用。
辽宁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11年3月
交款方式及交款指南
交款方式有以下:
1、 现金或支票付款
2、 汇款
现金或支票交款指南:①先行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取缴款凭单→②然后到医院财务科办理交款事宜,并将财务科出具的缴款凭单取走→③最后务必将财务盖章后的缴款凭单返回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汇款交款指南:①提前十个工作日把伦理审查费汇入我院银行账号,然后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取缴款凭单→②然后到医院财务科办理交款事宜,并将财务科出具的缴款凭单取走→③最后务必将财务盖章后的缴款凭单返回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单位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
开户行:中信北市支行550
帐号:722121018260005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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